离婚一年内,可以凭证据起诉主张得到赔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依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有忠诚义务,如果出现了婚内出轨等过错,无过错方是可能获得离婚补偿的,一般在离婚时主张,但如果离婚后才发现自己的配偶其实已经在婚内出轨,甚至已经和别人有小孩了,那这样的情况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一般而言是可以的,但还得先了解下与之相关的离婚方式、离婚时间和离婚赔偿等法律规定。
一、离婚方式判断谁有权利在离婚后提离婚损害赔偿
1、协议离婚的,在以下条件成立时,可以在发现配偶有婚内出轨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当时若明确放弃的,不能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2)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可以再提。
2、诉讼离婚的,在以下条件形成时,可以在发现配偶有婚内出轨后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自身为无过错方;
(2)只能是离婚诉讼的被告,因为原告在离婚后的任何情况都无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只能在离婚诉讼中提。
(3)被告在离婚诉讼时,没有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间决定能不能在离婚后再提离婚损害赔偿
一般来说,离婚损害赔偿都是在离婚时才提出来的,但若当时发生了由于被隐瞒没有发现自己配偶有婚内出轨,直至离婚后才知道的,作为婚后还有权提离婚损害赔偿的被告或者协议离婚的无过错者,应该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该请求才具有法律效力。
1、依据规定,被告在离婚诉讼时,没有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2、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应当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决定可不可以提起赔偿
按规定,离婚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情形,无过错方才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后也是如此,而婚内出轨可以归属为该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但婚内出轨的概念只是包涵但并不等同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如果要看自己可不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还得看自身的具体情况符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事实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的,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如下:
1、如果婚内出轨,并跟婚外的第三者同居,属于法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离婚后的受害一方仍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如果出轨了但跟其他人没有同居,离婚后的受害一方原则上不能主张离婚赔偿,但实践中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