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浏览文章

申请离婚的人,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得到保护

2021/1/15 13:16:320人浏览0评论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离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将会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保护: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一般申请人身安全暴力令一般是身体暴力遭受伤害。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有些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被起诉离婚后会威胁离婚请求人,那么便有可能找其近亲属下手。

  3、要求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起诉离婚后,继续共处一室难免会继续进行家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即会责令申请人迁出住所。

  4、其他措施。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继续实施家暴行为的将要受到以下的处罚:

  1、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能会被训诫或者罚款拘留;

  2、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会给予训诫,并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1. 向谁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2. 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3. 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4. 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裁定,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关键字:
网友评论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