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打印电子版的遗嘱,除了本人的亲笔签名,会很难确认遗嘱的真实性。
遗嘱人需要亲笔撰写,注明年、月、日,亲笔签名,只是简单的打印版本继承遗产时会有争议,继承人或者厉害关系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遗嘱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将直接影响继承遗产。
遗嘱人患有帕金森症等神经系统疾病无完全民事行业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患有脑中风、盲人和聋哑人、反应迟钝以至于无法正常交流;高度近视直接影响基本书写能力;手抖严重或者四肢疾病无法签字;遗嘱人无个人合法财产,在此种情况下的遗嘱可认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1、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遗嘱内容不得违其他法律。
遗嘱的形式有五种:
1、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3、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4、录音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录音形式做出的遗嘱。
5、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立遗嘱人口述形式做出的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之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备了多份遗嘱,确定最终的遗嘱后,可以去做公证。虽然遗嘱有效即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的权威性还是比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