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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2021/3/24 17:35:280人浏览0评论

《民法典》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公证也相应地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遗产继承公证的适用条件:公民去世以后,如遗留有财产(股票、基金、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其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或遗嘱受益人)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条件

1、遗嘱继承人应提交经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包括公证遗嘱);

2、公证机构有权利对遗嘱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向全体法定继承人核实,核实的内容包括询问被继承人有无其他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对于公证遗嘱,公证机构有义务遵照公证遗嘱的规定;

3、核实后符合程序方可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

4、在约定时间内领取公证书或申请通过快递送达方式领取公证书。

提交材料

1、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中国大陆居民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来往内地或大陆通行证,外籍人提供护照);

2、遗嘱或经公证的遗嘱;

3、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4、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注意事项:

1、受遗赠人申请办理接受遗赠公证的,公证机构参照《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有关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规定办理。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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