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产”是什么性质的财产,如果是父母的财产,那应该有父母说了算,如果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共有人可以按份取得。
家庭共有财产具备以下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共有财产属于父母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无权分割。但要注意不能将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当作家产分割。如果家产是父母与子女共同创造的,可按贡献大小分割。如果说是父母的夫妻共同有财产,如何分配是由父母决定,他人无权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这些都是法定的亲属关系,有同等的继承权,在法律上他们是平等的。
如果是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注意以下两点:
1、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2、分家产时注重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可以按贡献大小分割,无法分清贡献大小一般均等分割。
认定家庭共同财产将从以下进行判断:
1、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为前提,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