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有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婚姻期间一方是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扶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生活上互相扶助的义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必然要求,并在共同生活中实现。夫妻之间要明白相互抚养的义务,不要以为感情不和就可以将对置之不理,一个不小心造成遗弃罪。
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之间财产约定的,并不影响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履行。
3、需要扶养一方有一定数额的共同存款或其他财产,并不能成为负有扶养义务一方拒绝扶养的理由。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往往夹杂着大量的风俗人情、伦理道德因素在里面,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求助,例如妇联,民政局等。
如果说协商的方式不能解决,再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