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婚姻中,男方给女方彩礼是必不可少的,有些人为讲排场甚至大手笔。不过,置办彩礼、精心布置婚礼后,男女之间甚至双方家庭都可能因为其他变化,导致未能如期举办婚礼,或是男女双方感情不稳,结婚后又迅速离婚的。一旦离婚就要分割共同财产,而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将直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
事实上,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是解决返还彩礼的关键。
注意的是,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比如男方将彩礼赠与女方父母,这种情况通常会是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不过,如果双方没有结成夫妻的话,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如果符合双方登记后尚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那么可以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一、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二、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综上可知,在男女双方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彩礼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嫁妆往往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也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