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起诉离婚,二是协议离婚,两者比较而言,协议离婚省时不费力,所以实践中也较为普遍。不过,协议离婚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所以许多人便以为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告解除。那么,这时候需要确定离婚协议书是否生效。
夫妻协议离婚必须签订离婚协议书,必须明确以下几点内容:
1、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2、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等。
另外,为避免双方因协议不明确产生其他纠纷,还要在离婚协议书上明确探望权,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等。
其次,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不能生效,办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
必须明确以下几点内容:
1、双方的身份证件;
2、双方各自所持的离婚证书;
3、双方签署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提供各自的证件照;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按照协议离婚的要求,自愿离婚必须准备离婚协议书,否则民政部门将不会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时并不是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即可以生效,必须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
撰写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以下内容:
1、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男女双方作出离婚的意思是真实自愿的,可以表述为:“男女(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确定孩子抚养问题
一般应写明孩子的姓名加身份号码,孩子由谁来抚养?抚养费多少?怎么支付抚养费?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比如处分不动产,要写明不动产的坐落位置以及房产编号,一般表述为:“登记在甲(乙)方名下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甲(乙)方所有。”
4、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双方有共同债务的,即可以表述为“某某债务由某某承担或双方多少元债务由双方一人承担一半”。
5、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自动放弃该权利。
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