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适用协议离婚
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以下几种情况的不能协议离婚:
1、非国内登记结婚的
按规定,与外国人结婚,并且没有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国内的民政部门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
2、同居关系(事实婚姻)
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或符合结婚条件的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
所以,如果是这种“同居关系”,当前很难认定建立婚姻关系,所以协议离婚后,民政部门不会给办理离婚。
3、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否则,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将直接影响登记离婚。
4、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未能协商一致的
离婚时,有孩子的,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是关键问题,若是没有处理,或是协商不一致,双方仍然有争议的,双方将无法顺利办理离婚登记。
5、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即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在法律上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在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是自愿离婚的情况下,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