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发现前后签订了两份不同的离婚协议,按规定要按以下处理:
1、后签订的协议优先于先签订的协议
不过,应该确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地,离婚协议书要具备以下法定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确定都属于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为最后签订的协议,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
2、对争议内容已做处理的协议优于尚未处理的协议
通常上,离婚协议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离婚;
(2)孩子抚养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4)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5)隐匿或者转移财产的处理;
(6)违约责任的约定。
所以,如果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未包括之前的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内容较全,并且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那么之前的约定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