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遗赠,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遗赠)为准。
办理遗赠公证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遗赠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受赠人想要接受遗赠的最好对其进行公证也是可以的,这样遗赠的效力更强,公证处所出的遗赠公证书权威性更高。
确定遗赠后可以变更撤销遗赠。公民有权立遗赠,同样也有权变更和撤销遗赠,但变更撤销遗赠应按照原来订立遗赠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遗赠简介
遗赠公证系公证处根据当事人即遗赠人的单方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赠人订立遗赠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当您为了妥善处理好您百年之后,财产分配事宜(例如房产、存款、基金等)您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赠公证,公证处将根据您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您订立遗赠行为的真实及合法。
遗赠人可以在遗赠中限定所处分的财产是否作为受益人的个人财产。
遗赠所需材料
1、遗赠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3、财产权属证明(例如产权证、存折等);
4、遗赠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5、若遗赠人与受益人为亲属,请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年龄超过65或70周岁 (部分城市会让提供精神诊断证明材料)
遗赠其他提醒
立遗赠人必须意识清醒,具有立遗赠的民事行为能力,所处分的财产也必须是您本人的财产。一般权利不通过订立遗赠来处分,比如:公房的承租权等。
遗赠所处分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一般需夫妻二人分立遗赠,并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
建议您在申办遗赠公证前与公证员取得联系,公证员将针对您的具体情况 详细告知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4可受理的公证处 (行为地。)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综合上面所说的,遗赠扶养协议是由遗赠人和抚养人之间签订的,对于遗赠人要赠与给他人财产,就需要把财产的分配事宜注明清楚,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以及相关的使用情况都要写清楚,这样在一方履行了自己的责任之后才能无任何纠纷的获得这笔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